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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是否还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?

问:我司为高新技术企业,已批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,请问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是否还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?

  答: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9〕69号)规定,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,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,可以同时享受。由于“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%优惠税率”和“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”属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,因此,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15%低税率优惠和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规定条件的,可以同时享受税收优惠。

来源:广东省国税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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