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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资产评估应提供的资料

办理资产评估业务  
产品说明

一、综合资料


公司成立的批文、合同、章程及营业执照;


二、单顶资料


1、  房地产单项评估


(1)  自建房地产的有关法律性文件;有房地产证的提供房地产证;正在办理房地产的提供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、施工许可证、房产的竣工验收证明及决算资料等。


(2)  购买房产的提供合同书、公证书、价款支付凭证、房产证等。


(3)  有土地的使用权证书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。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斑点书的提供征地批文件、土地出让合同、红线图等。


(4)  房产购建后的装修预(决)算资料。


(5)  房地产抵押、担保、购买保险等资料。


2、  机器设备单项评估


(1)  大型设备购置的合同、发票、付款凭证及维修、保养情况。若属进口设备要提供报送单及商检证明;若属运输设备要提供行驶证、总里程、已行驶里程等资料。


(2)  设备的抵押、担保、购买保险等资料。


3、  进口报关单


(1)  解除监管的文件


(2)  解除监管报关单复印件


4、  无形资产及资源性资产单项评估


须提供所有权或使用权属证明资料及开发(购买)的成本费情况。


5、  整体评估


(1)  公司评估基准日的主要会计报表(须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后)。


(2)  实体资产盘点汇总及明细表。


(3)  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、资源性资产须提供单项资产评估要求的资料(上述第123项)。




文章分类: 资产评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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